【法規更新】TFDA公告修正「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」

TFDA於111年7月20日公告修正「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」,本次修正主要要點如下:(節錄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修正總說明)

  1. 新增留存調劑藥品來源憑證及藥品貯存相關規範。(修正條文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)
  2. 新增西藥藥品調製(含無菌調製)作業規範。(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七條至第四十一條)
  3. 新增核醫放射性藥品之定義及調劑作業規範。(修正條文第八條、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四條)
  4. 新增中藥藥品調劑作業規範。(修正條文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八條)
  5. 新增中藥藥品之調製,準用西藥藥品調製應採取之措施、標準作業程序及紀錄留存等規定。(修正條文第四十九條)

詳細條文請參考附件或至TFDA網站查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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