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函轉知】TFDA持續推動西藥藥品全面實施優良運銷準則事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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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P分階段實施時程:

  1. 持有西藥製劑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應於108年1月1日起符合GDP。
    (105年2月18日部授食字第1041106197D號函及107年9月11 日衛授食字第1071104588號公告
  2. 批發、輸入及輸出須冷鏈儲存與運輸之西藥製劑販賣業藥商應於110年12月31日前符合GDP。
    (108年5月10日衛授食字第1081102148號公告
  3. 經營西藥原料藥批發、輸入、輸出之販賣業藥商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符合GDP。
    (109年7月27日衛授食字第1091104030號公告

GDP推動相關資、SOP範例訊與教育訓練教材可至TFDA網站藥品GDP專區查詢;其餘內容詳見附件說明或參考TFDA網站說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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