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函轉知】「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」與「局應定期申報依獸醫師(佐)開立購藥證明所供應⼈⽤藥品資料申報⽅式」相關說明
2026 年 2 月 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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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函轉農業部關於「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」與「局應定期申報依獸醫師(佐)開立購藥證明所供應⼈⽤藥品資料申報⽅式」的公告,規範藥商販賣動物保護藥品應登載內容以及動物使用⼈⽤藥品,應定期向中央衛⽣主管機關申報等,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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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函轉農業部關於「藥商應定期申報動物保護藥品販賣資料申報作業要點」與「局應定期申報依獸醫師(佐)開立購藥證明所供應⼈⽤藥品資料申報⽅式」的公告,規範藥商販賣動物保護藥品應登載內容以及動物使用⼈⽤藥品,應定期向中央衛⽣主管機關申報等,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說明。